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4年度特定种类设备证后监督检查情况通报。
为加强对特定种类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定种类设备安全法》《特种设施安全监察条例》《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省局组织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证后监督检查。同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侧重于日常监察、检验检测、投诉举报等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单位。
(一)生产单位监督检查情况。共检查特种设备相关生产单位283家。其中,设计单位7家,制造单位101家,安装、改造、修理单位175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设计单位。少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配备设计人员,设计标准使用不准确,设计规定不符合相关新标准的要求,设计文件参数选择有误、内容不完整,强度计算缺项、计算公式选择有误,设计条件图内容不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依据不全面,设计文件审批、管理不规范。
2.制造单位。部分单位许可相关人员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责任人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缺少必要的生产场地,材料库房,生产、检测设备,试验装置和防护措施,检测仪器未按规定检定或校准。设计文件关键信息错误或缺失、未按规定审批。工艺流转程序不符合要求、质量控制点不明确。材料标准与产品设计文件采用标准不符。未编制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热处理报告不符合要求。未使用规定的无损检测方法进行检测。外委的无损检测委托单、检测报告未经责任人确认。检验和试验工艺文件包含的检验和试验项目不全等。
3.安装、改造、修理单位。个别单位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不包括特种设备安装业务。部分单位的许可相关人员条件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部分岗位责任人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设备、材料、焊材及焊接试验场地不符合许可要求。部分单位工作场所面积达不到规定要求。部分安装单位的施工方案不满足要求。施工材料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入库和发放。安装项目缺少焊接施工记录和焊接检验记录,相关检验、试验报告存在缺项、漏项。安装项目竣工资料收集不全,相关责任人未确认。少数单位无法提供工程业绩档案。
少数单位营业执照、核准许可证、燃气经营许可证地址不统一。安全管理员未取得特种设施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无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证(P证)的人员参与充装作业。充装记录中操作人员与实际操作人员不一致,充装与检查人员为同一人。缺少气瓶专用库房,气瓶未分区摆放,现场缺少警示标识。自有气瓶数量不满足要求。部分单位充装设备与工艺装备现场实际安装情况与设计不符。充装前、后检查不规范,充装作业不规范,充装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阀超期、选型有误、参数有误、设置不符合要求。压力表接管损坏或手轮缺失、压力表引流管阀门损坏、液位计有假液位或显示模糊情况。充装产品合格标签缺失或标签中信息不完整。现场实际使用的操作规程与质量保证体系文件中操作规程不一致,文件档案管理存在缺陷。
(三)检验检测机构情况。共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87家。其中,检验机构25家,检测机构40家,安全阀校验机构22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1.检验机构。部分检验机构关键岗位人员无社保证明,检验检测人员数量、持证项目不满足要求,设备与装置未按规定配置。部分检验单位未对关键岗位人员应当持有的检验资格及持证年限作要求。程序文件不完整,缺少工作指令控制程序、检验安全控制程序等。检验记录收集不完整、记录内容不全,检验工艺内容不齐全。对超设计使用年限的气瓶处置不当。部分检验单位未能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宣贯、检验报告质量抽查评审、检验安全培训及考核等质量管理体系实施的见证资料。
2.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机构。部分单位未为聘用的检测人员持续缴纳社保。从事无损检测的持证人员数量、资质不满足要求。检测操作指导书、检测记录、检测报告中缺少相关信息。操作指导书中的参数选择不符合要求。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中的填写信息不一致。设备的实际使用状态与校准值不一致,黑白密度片未按照规定校准。电梯检测机构。少数单位未设置相对独立的检测仪器设备室,未设置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未任命责任师或项目负责人。部分单位在仪器设备使用前未对仪器及检测条件进行确认,检测过程未做好安全防护。检测记录填写不规范,存在缺项、漏项。检测现场未放置检测警示标志,缺少应急救援程序。安全阀校验单位。少数单位缺少必要的计量器具,设备能力不达标,仪器设备未经检定校准。工作场所搬迁频繁,场地面积不足,缺乏产权证明,缺少脱脂处理条件。体系人员配备不足、作业人员短缺、人员在职证明不完整、培训时长不符合要求。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缺乏系统性的管理规范和操作流程。原始记录信息的完整性、报告及记录格式的规范性不够。
(四)作业人员情况。共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32家。发现以下主要问题:
部分未对考试管理人员及考评员按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专题培训,考试管理人员及考评员对市场监管总局、省局的有关规定、标准不熟悉,特别是市场监管总局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要求(试行)》(市监特设发〔2022〕91 号)的规定未能贯彻落实到位。部分的专职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部分投入不够,致使考试设备不满足要求,场地受限。
(五)鉴定评审及监督检验情况。检查中发现鉴定评审机构存在未及时发现取证、换证单位质量体系文件的部分问题,没有严格检查评审产品(施工项目),如:焊接操作人员持证项目不能覆盖施焊项目,缺少焊接工艺评定支撑等问题。部分监督检验机构未对监检对象存在的不能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产品制造关键过程控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出具联络单或意见书。
(一)不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泰兴市液化气钢瓶检测站等3家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理(详见附件1)。
(二)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常州市金坛区天龙钢瓶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限期整改,未落实整改要求的依法处理(详见附件2)。
(三)发现较多问题的单位:南京好未来燃气有限公司等55家单位发现较多问题,已按要求进行了整改。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监管,并将上述单位列入常规监督检查的重点,检查时核查整改落实情况(详见附件3)。
(四)不再具备基本条件的作业人员: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移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备选库。
(一)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条件的要求持续满足资源条件,不断完善优化质量体系,加强生产过程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工作行为,健全特种设施安全责任清单,落实岗位职责,强化风险意识。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要举一反三,认真深入分析原因,从根源上寻找问题产生的症结,制定并实施有效的、针对性强的纠正预防措施,以确保持续满足许可条件。
(二)抓好问题闭环整改。各地要加强对已完成整改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避免出现反弹。对于未完成整改的单位,要依法依规处理,督促指导其分析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对账销号,尽快完成问题整改。
(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和信用惩戒力度,严肃查处行政许可获证单位和特定种类设备作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对相关检验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的监管,确保工作质量。
(四)加强监督检验工作。各监督检验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监督检验大纲、工作程序对产品质量的各环节进行检验或确认。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定期组织对受检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实施状况进行检查与评价,发现严重问题及时发出《监检意见书》等,并按照程序上报特定种类设备安全监察机构。